时间: 2024-07-04 08:43:32 | 作者: 工程项目管理
本招标项目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和周边文旅产业开发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名称)已由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闽发改备〔2023〕00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长乐区闽航湿地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筑设计企业自筹(资产金额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州市长乐区闽航湿地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岩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和周边文旅产业开发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4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有闽江河口湿地公园片区、潭头镇寺下-五中片区和运营基础设施项目,具体如下:
(1)闽江河口湿地公园片区。最重要的包含:湿地博物馆改造提升、湿地博物馆入口片区景观提升、鱼塘生态修复与景观提升、耕地生态修复和其他园林景观工程等。①湿地博物馆改造提升:包含博物馆前广场、湿地博物馆立面、观光车停车场、生态停车场等。②湿地博物馆入口片区景观提升:包含人车入口、生态停车场、湿地花海、游客广场建设等。③鱼塘生态修复与景观提升:包含鱼塘生态修复及生态驳岸、观鸟塔、观鸟屋建设等。④耕地生态修复:主要为耕地保护治理。⑤其他园林景观工程:园区主干道、园路、配套停车场、充电桩、观景平台,及其他园林景观设施建设和植被种植等。
(2)潭头镇寺下-五中片区。总面积约72亩,总建筑面积约41000平方米。以生态环境治理为导向,通过市场化运作,对片区进行文旅综合开发,解决建设资金问题,并带动乡村振兴,打造国际知名湿地品牌和生态旅游样板。最重要的包含:湿地生态研学基地、湿地公园服务中心等旅游配套项目开发。
(3)运营基础设施。主要对湿地公园及文旅产业进行运营场所、设施设备做提升。最重要的包含特色交通工具、湿地观鸟屋、主题咖啡厅&茶室、特色住宿、无动力乐园、芦苇迷宫、创意花海、生态农场、渔人码头、滩涂乐园等提升。
2.5服务期限:总服务期暂定1095日历天,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2.6.3本项目质量目标:各项咨询成果符合现行管理规定,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1)工程监理: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以及国家、建设部、项目所在省、市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至保修阶段全部监理工作(含结算初审)。
(2)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总承包招标所需施工图预算编制或审核、施工阶段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核、签证变更审核、材料设备询价、工程建设价格指标分析以及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对成本动态的控制与管理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不含工程结算审核,但须配合完成工程结算审核),出具各阶段书面咨询意见或签署相关意见,以及上述咨询服务中与施工、评审、审计等单位的必要的核对、复核、协调、解释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合优化设计编制的造价对比成果文件、设计变更经济分析、合同涉及造价条款管理,预付款、进度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索赔款的计算及审核等造价控制与管理,配合完成竣工结算等的核对、复核、协调、解释以及结算过程中相关配合等工作不另行计费)。
(3)其他咨询:①相关咨询报告编制(含环境影响评估咨询服务、水土保持咨询服务、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编制等);②与本项目相关的测绘工作(含建设前期基础测量(控制点测量、1:500地形图测量、管线探测及其它零星测绘)、工规面积核算、日照分析、规划建筑红线放样、房产测绘(预测、实测)、宗地测量、规划核实测量、绿化竣工测量、土地竣工测量、管线竣工、土方测量、三维模型等)。
3.1.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1)建设行政主任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具备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一定要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同时具备房建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且应是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直接劳动关系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职监理负责人)。
(2)专业咨询负责人(除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职监理负责人外,其余人员须一人一岗,不得兼任)
①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一定要具有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②造价负责人:一定要具有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①自愿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以监理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允许超出2家;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及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⑤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⑥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5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类似项目业绩”:/。
3.6其他要求:①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②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核检查,评标办法为无固定范本-综合评估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6日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7日17时00分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有关的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公司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银行保函形式。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5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