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5-29 02:23:01 | 作者: 工程项目管理
为了确保工程的建设质量,提高工程的建设水平,充分的发挥投资效益,目前工程建设项目大都实行监理制度。但是,每个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要监理吗?
《建筑法》第三十一条中有指出: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筑设计企业委托拥有相对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筑设计企业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理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2、总投资额在人民币三百万元以下的桥梁、地下通道、燃气管道、锅炉、能承受压力的容器和用于承受压力的管道等涉及公众安全的建设工程;
第三条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是指依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所确定的对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骨干项目。
第四条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是指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工程项目:
第五条成片开发建设的居住小区工程,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5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建设工程,可以实行监理,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任部门规定。
(一)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下列基础设施项目:
(4)防洪、灌溉、排涝、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水利建设项目;
(5)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
为了适应市场变化与需求。2018年,住建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将唯一涉及“监理”的第四条第一款第七项“依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删去。此后,多地针对中小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明确不再强制监理。各地区集合自身情况,进行了一系列各具特色的新型监理制度:
上海、厦门、成都、天津等地鼓励选择全过程咨询服务的管理模式。其中上海、广州、成都等地,也鼓励有条件的建筑设计企业实行自管模式。
对试点地区的危大工程巡查,特定种类设备、关键部位、检测,项目交竣工验收建议等开展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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